文件落实具体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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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生产经营、税务征管关系在东昌府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企业。
2.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将联合出台《聊城市东昌府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按照“诚实申请、公正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奖补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列支,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4.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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