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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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changf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本机关制定的部门文件,转载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重点业务工作;重要工作事项与为民服务实事等内容。
(5)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内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1、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窗口单位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
(三)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申请接收渠道
1、网上申请
通过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 (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的现场受理地点(参照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当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地址: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49935
● 申请注意事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49935
公务邮箱: dcfgafj@lc.shandong.cn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49935
公务邮箱: dcfgafj@lc.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171067,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湖南西路7号,邮政编码:25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623室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8961
电子信箱:dcfzwgk@lc.shandong.cn(此电子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交流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外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如需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前往依申请公开专栏)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3号楼3233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1879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39999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d12368.gov.cn/logi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 政府信息 内容 描述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索取 | |||||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方 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获取政府信息方式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 录 (可多选)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政府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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