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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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公开范围
1.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领导
主要包括: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本机关制定的部门文件,转载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与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全体会议、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交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7.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公路、水路税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规划、计划信息
主要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9.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
2、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⑵本机关在窗口单位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理流程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奥森路)77号2号楼220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635-841868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奥森路)77号2号楼2205室,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635-8418682,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channel_t_266_14852/)“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5、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奥森路)77号2号楼2205室。邮政编码:2525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635-8418682
电子邮箱:dcfqjtysj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见本《指南》第四条)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623室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8961
传真号码:0635-8411697
电子信箱:dcfzwgk@lc.shandong.cn(此电子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交流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外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如需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前往依申请公开专栏)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3号楼3233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1879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39999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https://sd12368.gov.cn/logi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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