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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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东昌府区统计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本机关制定的部门文件,转载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及完成情况;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及完成情况等。
4、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种普查公报、主要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5、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决算。
6、依申请公开
东昌府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流程图
7、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东昌府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东昌府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接收渠道
1.网上申请
通过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u5jp4.com/channel_t_266_14852/)“网上申请”栏目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1号楼1309室、 东昌府区统计局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635-8413319,邮政编码:252000。
3.当面申请
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1号楼1309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3319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昌府区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1号楼1309室
联系电话:0635-8413318
电子邮箱:dcfqtjj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62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8961
邮政编码:252000
电子信箱:dcfzwgk@lc.shandong.cn(此电子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交流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外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如需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前往依申请公开专栏)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3号楼3233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1879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39999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d12368.gov.cn/logi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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